關于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是什么性質的,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是什么意思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指政府通過公開招標、定向委托、邀標等形式將原本由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轉交給社會組織、企事業(yè)單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會治理結構,滿足公眾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
2、擴展資料: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理論基礎:1.激勵經濟學理論的借鑒在經濟學理論中,“激勵性規(guī)制”已不是陌生的微觀經濟學語詞,作為對既有規(guī)制理論的反思,經濟學理論做了二維性的詮釋,即認為部分規(guī)制的目的指向不單單是單向度的約束,而另有引導、激勵性的一面。
3、例如特許投標以特許權激勵私人或組織體完成某一事務,區(qū)域間競爭規(guī)制引導雙方或多方合作的實現,改觀了管制、約束引致的理論僵局。
4、經濟學上的這一理論,對經濟法規(guī)制理念的轉變頗有借鑒意義,尤其適用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這一多元主體合作的領域。
5、政府向社會公共服務組織購買服務,并與之形成契約式合作,如何保證其合作的持久需要制度的切實激勵。
6、2.公私多元合作與放松規(guī)制的理念就國際公共服務發(fā)展趨勢而言,政府單一提供的模式早已不適用于公共服務領域,市場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和補充服務的功能則日漸受到重視,以致多元主體公私合作的模式日漸成為管理學一再主張的公共服務提供模式。
7、更為重要的是,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模式可避免政府包辦服務單一性、資源和能力有限性等弊病,滿足民眾對公共服務多元化的需求,更能激勵公共服務的市場化購買。
8、3.法權互動理論的佐證一改傳統(tǒng)法權“互侵”的局面,現、當代經濟法在對待權力與權利的關系上更強調兩者的“互動”,即主張權力與權利之間的協(xié)調。
9、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政府將公共服務委托給社會公共服務組織提供,倘若以政府的權力侵及社會公共服務組織的權利,則無以有效激發(fā)后者提供公共服務的動力。
10、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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