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戶口可以分戶條件,農村戶口分戶需要什么條件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需要材料: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3、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4、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5、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6、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7、擴展資料:(1)分戶人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A、現在農村戶口分戶要求分戶人要年滿18周歲,并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說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成年人。
8、B、若是因為結婚,想要分戶,且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是可以分戶的。
9、(2)非獨生子女家庭A、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開始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這也導致了多數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孩子,針對這類獨生子女家庭而言,是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暫不允許分戶。
10、B、若是分戶家庭存在多個子女,其父母身邊需要留有一個子女,其他子女可以通過分戶來獲取宅基地建房。
11、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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